12月7日,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发布,称“【‘葛优躺’图片激起肖像权纠缠】因‘艺龙参观网’在微博中行使了葛优肖像图片做配图,演员葛优将艺龙网信息手艺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立刻住手加害肖像权的举动,赔礼报歉并补偿经济丧掉及公道开支总计40余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海淀法院贴出的案件播报材料显示,艺龙参观网官方微博共行使了18张葛优的肖像图片,且在每张图片中添加台词字幕,整篇微博以图片配台词的模式,通过介绍“葛优躺”,转而介绍被告营业相关的酒店预订。
被告葛优以为这极易使众多阅读者与消费者误以为葛优系艺龙网代言人或与艺龙网存在某种合作关系,招致误会。对于艺龙网已构成的加害肖像权的举动,葛优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刻住手加害肖像权的举动,赔礼报歉并补偿经济丧掉及公道开支总计40余万元。今朝,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