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北京市第一大众法院关于艺龙网公司发布含有“葛优躺”图片的微博,葛优以为该举动加害了其肖像权,将艺龙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报歉并予以补偿。一审法院撑持了葛优的诉求,该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即日,北京市第一大众法院二审保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