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唐人影视官方微博发声明,艺人金晨诉唐人影视解约案二审判决出炉,法院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据悉,2017年3月,向北京市旭日区大众法院提起解约诉讼,一审判决金晨与唐人影视签定的《演艺掮客公约》合法有效,两边应依法实行。
唐人声明全文:
就天津唐人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签约艺人金晨姑娘单方违约并告状唐人影视解约诉讼一案,现声明以下:
金晨姑娘于2016年8月向唐人影视要求消除公约。2017年3月向北京市旭日区大众法院提起解约诉讼,经由依法审理,北京市旭日区大众法院一审判决金晨与唐人影视签定的《演艺掮客公约》系两边当事人真实意义暗示,且内收留并未违反相关法令、律例的强迫性划定,应属合法有效,两边均应依约实行。
金晨姑娘对一审判决暗示异议,于法定上诉期外向北京市第三中级大众法院提出上诉,此上诉案件经依法审理,唐人影视于今天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大众法院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经上述依法判决,唐人影视与金晨姑娘签定的《演艺掮客公约》仍在有效实行期内,任何与金晨姑娘有关的演艺事务均须通过唐人影视洽谈、签定和履行。
对于此次解约诉讼,唐人影视尊敬终审判决,将一如既往的撑持金晨姑娘发展演艺事业,与金晨姑娘继续连交友情合作。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