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综艺天王吴宗宪被控掏空公司“联明动作科技”案,他与密友、联明科技前董事长许丰旸等人,掏空公司3250万元,最高法院27日将许等人分袂判刑定案。而吴宗宪2013岁终一审遭判刑1年10月、缓刑3年,因未上诉已先行定案,今朝也已经缓刑期满,吴宗宪顺利脱身。
本案产生于2009年,吴宗宪那时投资临盆LED设备的阿尔发科技公司,但因吃亏连连,向密友许丰旸乞助。两人共谋假买卖,以联明科技名义,向阿尔发采购1.8亿元LED商品,由联明开立面额共6000万元支票预付货款,吴拿走其中4000万元只回还2750万元,许涉私吞残剩的2000万元。
检方2010年起侦办,并依照《证券买卖法》营业侵占等罪告状吴、许等10余人,吴那时坚称无罪,还大动作召开记者会廓清。而一审审理时代,吴宗宪认罪并与投保中央告竣和解,一审将他判刑1年10月、缓刑3年,须付出公库300万元。吴宗宪未上诉二审,先行定案,他实行缓刑前提终了。
许男则因另涉掏空公司资产2亿余元、并炒作股价、违约交割等等案件,最初一二审均重判14年半,同案被告,许的前妻杨咏淇及接任联明董事长、董事的刘东易、黄国忠等人,一二审也分袂遭判刑4年10月到3年不等。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部分驳回、部分撤消,其中许男等重要被告均判刑定案。